行政处罚公示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卫医罚﹝2025﹞1号 |
行政相对人 | 毋*飞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非法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8790元及相关医疗用品,罚款5637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7日 |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 |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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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卫医罚﹝2025﹞1号 |
行政相对人 | 毋*飞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非法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8790元及相关医疗用品,罚款5637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7日 |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 |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