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灵宝市卫健委于2025年1月8日对灵宝痔瘘医院进行了现场校验,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法人 | 校验结果 |
灵宝痔瘘医院 | 灵宝市桃林街128号 | 韩素玲 | 合格 |
对上述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8-8869684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