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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3 09:42     来源: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灵宝市卫健委于2025年1月8日对灵宝痔瘘医院进行了现场校验,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法人

校验结果

灵宝痔瘘医院

灵宝市桃林街128号

韩素玲

合格

对上述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8-8869684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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