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一)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三)军队、武警部队及其文职人员、无军籍职工;(四)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问: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可用于哪些方面?
答: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问:哪些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和计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市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月。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哪些政策?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机构为失业人员免费提供服务的补贴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领取的情形有哪些?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中断计算。中断情形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职工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可以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其中,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为阶段性拓宽政策,按当年文件执行。
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按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适用对象是什么?返还标准是多少?
答:稳岗返还政策适用范围:依法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稳岗返还属阶段性政策,政策执行期限和具体标准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问:如何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返政策?
答:稳岗返还政策采取“依申请”和“免申即享”两种方式办理。“依申请”方式,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 siwsfw.hrss.henan.gov.cn)申领,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可到线下经办服务大厅或就近便民服务网点线下办理。“免申即享”方式,企业无需主动申请,各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政策享受条件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确认信息”。
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如何使用?
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问:大龄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具体优惠政策,怎么办理?
答: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大龄领金人员在省内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可享受该政策期限按照大龄领金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1个月。大龄领金人员申领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可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在办理退休业务后次月起一次性申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一次性申领。
对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最多分两次申领。申领时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问: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