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2025年3月15日灵宝仁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两家劳务派遣公司上交2024年年审资料,经审查,两家劳务派遣公司均稳定经营、信用良好,符合年审核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64978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2025年3月15日灵宝仁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两家劳务派遣公司上交2024年年审资料,经审查,两家劳务派遣公司均稳定经营、信用良好,符合年审核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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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