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3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灵宝市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市政府领导信息

2、市政府机构职能、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5、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市政府重点工作

8、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公告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市政府人事任免

11、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政府及办公室层面信息,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灵宝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ngbao.gov.cn)

2、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灵宝政务“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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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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