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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8-01 10:5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民生、暖民心的长期工程,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措施。灵宝市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始终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凸显教育公平的民生工程来抓,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体系。
  一、学前教育
  1.生活补助(其他政府资助):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400元。
  2.保教费:在幼儿园就读具有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贫困家庭幼儿,每生每年600元。
  3.校内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义务教育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在中小学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具有正式学籍),每生每年800元。
  三、普通高中
  1.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分为3档:第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第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第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
  2.免除学费、住宿费:经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学生,学费每生每期875元、住宿费每生每期240元(二高150元)。
  3.校内资助: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四、中等职业学校
  1.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2.免除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3.国家奖学金: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
  4.校内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比例的经费,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等方面的开支。
  五、大学新生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灵宝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
  3.特困大学生资助:被普通高校提前批本科、本科一、二批以及对口招生本科录取的特困家庭学生,每生资助4000元。
  川口乡学生资助工作服务电话:0398-6166697 
川口乡中心学校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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