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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12:28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川政〔2023〕121号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通知》办农水〔2023〕192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问题,按照市水利局工作安排及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群众福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扎实开展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改,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将农村饮水问题摸准摸透、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
  二、全面开展排查
  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逐组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工程和人口全覆盖,确保不漏一组、不漏一人。
  三、 强化问题整改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能立行立改的  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群众日常生活用水需求,同时将排查问题及时向乡村镇规划办反映。由乡规划办统一梳理归纳,对症施策,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时间表,实行动态管理,分步分阶段推进整改落实,全程跟踪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保持动态清零。
  四、完善长效机制
  (一)坚持定期开展供水工程运行和群众的饮水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
  (二)建立应急供水保障机制。当前干旱、暴雨等影响供水安全因素增多,导致水压不稳、水源不足、水质反复、停水断水情况频发,各村要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针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通过临近水源或供水站、设置集中供水点,分区分时供水、拉水送水等措施有效开展应急供水,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三)完善举报问题响应和办理机制。各村指定专人负责各渠道反映的农村饮水问题,明确农村饮水问题的核查和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定期回访等要求,高效快速现场核查,当面沟通协调,耐心宣讲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 加强水质保障
  全面开展水质日常检测工作,建立农村供水水质检测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防控机制,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六、 工作要求
  1.各村切实提高排查工作质量,确保整改时效,高质量完成排查、上报及整改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2.请各行政村安排专人如实填写表格,需上报纸质版加盖公章,于8月11下午18:00日前报至村镇规划办杨海英主任处,联系电话:13839860080。
川口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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