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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公示(第十二批)

发布日期:2023-12-08 15:03 来源: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全市共开发安置4月683人、5月664人、7月659人公益性岗位,实际均都到岗。均为脱贫户。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文件)河南省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标准要求,每人每月工资补贴为1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885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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