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子网站 > 涧西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

户口迁出(迁往省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11 10:15 来源:灵宝市公安局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