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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定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为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3 16:45 来源:灵宝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拟定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为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32号)《2023年度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灵宝市惠仁医药超市进行资质审核、现场评估、核实验收,综合评估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评估得分95分、灵宝市惠仁医药超市评估得分94分,报经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拟定为灵宝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灵宝智慧医药大药房综合评估得分95分,法定代表人:贺引丽,质量负责人:张松鹤,地址:灵宝市康乐路解放小学西。

灵宝市惠仁医药超市综合评估得分94分,法定代表人:强站伟,质量负责人:张秋霞,地址:灵宝市解放北路嵩基鸿润城西门。

公示期7天,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灵宝市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398-8865369  



灵宝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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