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灵农业巩固组【2023】6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阳平镇咀头村李重阳等798名“两类人员”发放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费合计3759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175
附件:2023年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明细表.xlsx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根据《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灵农业巩固组【2023】6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阳平镇咀头村李重阳等798名“两类人员”发放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费合计3759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175
附件:2023年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明细表.xlsx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