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局各业务科室、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2019〕37号)的要求,根据《灵宝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及《灵宝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办法》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应急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査计划。
一、抽查内容和时间
(一)抽查内容
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合)中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检査事项清单进行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3年8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频次、比例
(一)抽查对象
对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
(二)抽查频次和比例
对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每年至少抽査一次,抽查比例为10%。
(三)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双随机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分工,做到执法人员调整安排,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将随机抽查制度与日常监管等各项制度相结合,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将监管工作抓出实际成效。
附件:灵宝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类别 |
抽查方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责任科室 |
1 |
定向抽查 |
2023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系统随机 |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0% |
8-12月 |
危化科 |
2 |
定向抽查 |
2023对一般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系统随机 |
对一般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 |
工贸企业 |
10% |
8-12月 |
工贸科 |
3 |
定向抽查 |
2023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系统随机 |
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检查 |
非煤矿山 企业 |
10% |
8-12月 |
矿山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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