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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促文旅消费·决战金秋季”旅游奖励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11 08:3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灵文旅组〔2020〕1号
  第一条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拉动我市旅游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奖励政策。
  第二条 实施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1月22日
  第三条 实施范围:来灵宝旅游的旅行社团队或自驾游车队,符合2+1(游览2个以上景区+住宿1晚,至少1个A级景区)及以上标准。
  第四条  奖励政策
  (一)符合2+1标准的来灵旅行社团队或自驾游车队均享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门票免费政策(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荆山黄帝铸鼎原景区不受限制,假日可免票)。
  (二)由单家旅行社一次组织县域外50人(含5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团队,每人奖励20元。
  (三)由单家旅行社一次组织县域外500人(含500人)以上的团队,每人奖励25元。
  (四)组织自驾游团队到灵宝旅游的,一次性达到自驾车30辆,且游客总数达到90人以上的,每辆车给予60元奖励。
  (五)凡开通客源地至灵宝的旅游专列,旅游团队人数一次达到500人(含5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000元;人数一次达到800人(含8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10000元;人数一次达到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0000元。
  (六)旅行社团队或自驾游车队住宿的酒店,在各酒店团队价基础上每间优惠10元/15元。
  (七)凡符合2+1标准的来灵旅行社团队或自驾游车队,均可参加以灵宝苹果为奖品的抽奖活动;以50人团为最低标准,一团一抽;每团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现场兑现。
  第五条 所有组团方来灵前,须提前向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报备,并按照《灵宝市促文旅消费·决战金秋季旅游奖励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未按规定操作不计奖励。
  第六条 所有来灵宝旅游的旅行社团队或自驾游车队来灵后,须接受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检查验收,经查验无误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一个月内兑现奖励。
  第七条 旅行社团队、自驾游车队须有文旅部门认定的法定资格证明。
  第八条 本奖励政策由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详情可来电咨询或关注灵宝文旅公众号)
灵宝市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0日     
灵宝市促文旅消费·决战金秋季旅游奖励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组团方来灵前,至少提前3天向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申报,并提交《灵宝市促文旅消费·决战金秋季旅游奖励申报表》(必填)和《灵宝市景区接待旅游团队明细表》《灵宝市酒店接待旅游团队明细表》(二选一)。
  第二步:组团方来灵后,在景区、住宿酒店填写《灵宝旅游团队确认凭证》(需接待单位签字盖章留存相应底单)。
  第三步:组团方离灵后,根据自身旅游情况,按照下列奖励条件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至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旅游人数奖励需提供资料:
  1.景区及酒店的《灵宝旅游团队确认凭证》,需接待单位签字盖章;
  2.游客入住旅游饭店的住宿费发票复印件。
  (二)旅游专列奖励需提供资料:
  1.景区及酒店的《灵宝旅游团队确认凭证》,需接待单位签字盖章;
  2.组团方与铁路部门签订的专列协议(包括列车车次号、时间、双方单位名称、地址及乘车人员名单、旅游行程安排等);
  3.组团方导游委派及行程单复印件;
  4.游客入住旅游饭店的住宿费发票复印件。
  (三)旅游自驾车队奖需提供资料:
  1.景区及酒店的《灵宝旅游团队确认凭证》须接待单位签字盖章;
  2.组团方制定的组织旅游自驾车队来灵旅游的方案(包括车辆台数、时间、双方单位名称及地址、人员名单、旅游行程安排等);
  3.游客入住旅游饭店的住宿费发票复印件。
  第四步: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组团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资料齐备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布获奖旅行社名单,并通知获奖旅行社兑奖。
  联系人:胡庆平13939883676;黄艳艳13949798938
  联系电话:0398—2299155
  邮箱:lbswgxj@163.com
  附件:1、《灵宝市促文旅消费·决战金秋季旅游奖励申报表》
     2、《灵宝市景区接待旅游团队明细表》
     3、《灵宝市酒店接待旅游团队明细表》
     4、《灵宝旅游团队确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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