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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灵宝市好运泉酒行售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姓名: 赵满益
时间: 2024-08-27 00:31
内容: 本人因生活所需 于8月3日在好运泉酒行 购买了一瓶人参酒招待客人,花费28元 后经朋友提醒发现该酒问题很大,没有生产日期 生产许可证和执行标准等信息,也没有过量饮酒等警惕语句,配料里还有人参,人参属于新资源食品,也没有依据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标识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以及《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恳请有关部门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违规商铺,诉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退一赔十不足一千为一千 商家店铺名称:好运泉酒行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车站路地质家园东南侧约130米 联系电话(13781008551)恳请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积极处理本人诉求,和书面处理意见
办理部门: 灵宝市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进行投诉,以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4-08-29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