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编办〔2020〕28号
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根据国务院9月13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 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我市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请涉及单位对应目录清单(详见附件),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线下窗口办理事项要同步调整,河南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要同步修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允许继续面向企业和群众开展许可。
中共灵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