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上级对乡村教师实施生活补助的政策,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确保农村教师“招得来、下得去、留得住”,保证农村学校教师待遇高于城镇教师,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待遇高于其它地区农村教师,实现“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一是实行岗位补助,在岗享受,按人发放,离开工作岗位,从次月起取消。
二是分档实施,突出重点。坚持向乡镇偏远山区学校,条件艰苦的村小倾斜。根据灵宝市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灵宝市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教〔2019〕66号)文件精神,灵宝市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按2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执行。2022年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年均2120人次,全年共计发放金额644.75 万元
三是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灵宝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每月根据实际在岗情况,进行造册,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由各单位会计到财政部门报帐,最后通过银行统一发放到教师工资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