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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示 (2023年第五批)

发布日期:2023-11-29 09:4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根据《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灵农业巩固组【2023】6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给予阳平镇咀头村李重阳等798名“两类人员”发放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费合计3759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9175

  附件:2023年灵宝市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明细表.xlsx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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