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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

发布日期:2023-12-09 16:37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2、适用范围:合法结婚(含再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下列夫妻: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镇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镇长期居住人口,均可在本镇办理生育登记。
  3、办理条件: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进行登记。
  4、申办资料: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5、办理方式:
  (一)手机扫描二维码
  (二)电脑登录办理:http://222.143.34.144/jsw/
  6:办理流程: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对应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所需要的资料。
  7: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方式:0398-8855699
  9:监督投诉渠道:0398-885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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