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相关村、镇直镇办各单位及金源公司鼎立分公司:
现将《阳平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阳平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各有关村、单位、企业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和《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及类型
1、大湖村峪口东滑坡区:位于大湖峪口东、西山山坡。目前该滑坡体仍在活动,滑坡体范围扩大,危害程度预测分级为特大型。
2、大湖村西峪泥石流区:位于大湖峪西峪,水石流类型,预测降雨水石流,危害程度预测分级为特大型。
3、咀头村磨沟组崩塌区:位于咀头村磨沟组,目前边坡出现裂缝、掉块,预测不稳定,危害程度预测分级为小型。
4、南阳平村二组南阳平寨子崩塌区:位于南阳平寨子西坡,潜在崩塌,预测稳定性差,危害程度为小型。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我镇地质灾害分布点多,受威胁的对象和范围因灾害类型和所处地理位置不同而有所侧重。山区水石流灾害不但危及矿山人员及生产生活设施,而且直接威胁着下游沿河村庄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其它滑坡灾害对周围村民的安全和财产、公路、电力等设施也造成威胁。(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历年的降雨情况结合往年地质灾害情况,我镇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主汛期发生,因此,确定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非汛期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要重点防范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作为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湖村、南阳平村、咀头村、金源公司鼎立分公司必须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村支部书记和企业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制定出本村、本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于6月25日前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防灾避灾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受威胁群众和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及警觉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要在重要地质灾害防患的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要积极组织隐患村组、矿山企业认真填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户到人;要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或“避险”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凡威胁1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进行防灾避险演练,通过演练,提高突发地址应急处置的综合作战能力和协调保障能力,使受威胁群众清楚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避险场所。
(二)健全网络,落实责任,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实行镇、村(矿)、组三级责任制,镇政府与隐患点所在的村(矿)、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做到监测、预防责任到人。各点监测人员若要变更,要及时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2、责任村及企业要切实做好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
3、监测方式及要求。监测以定期巡测与重点防范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测一般为半月一次,重点防范期增加监测次数,对重点隐患区域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测。经监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责任村及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镇应急办等成员单位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上级业务行政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并根据气象、水文预报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趋势预测,并及时发出预报预警通知。
4、监测方法。主要采用定期实地巡查目视检查、安装简易监测设施、大地形变监测、气象监测、洪水位、泥石流位、流量监测。
(三)全面排查,落实制度,补充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责任村及企业要在汛期前对地质构造复杂,临近山体、陡坡、河谷、河岸的村庄及矿区内建筑物的地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迅速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联系电话:6311009)。乡村建设办公室要对全镇水库地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隐患进行排除,并对全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隐患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值班巡查、预警预测、速报等工作制度,雨期要保证24小时值班,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实行跟踪监督、巡回检查,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立即向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编制和实施全镇总体规划过程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全镇总体规划必备的组成部分。目前尚不够完备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补充。对镇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从源头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四)细化步骤,狠抓地质灾害监督管理
根据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来看,每年汛期、暴雨、洪水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6月1日——9月30日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对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即:6-9月份为重点防范期检查,其它时间为日常巡查期。
1、重点防范期检查:(1)检查责任村及企业抢险救灾领导机构、抢险救灾队伍、抢险救灾的装备以及救灾物资的组建和准备情况;(2)检查责任村及企业的监测工具、通讯工具和线路、报警系统的完好状况等;(3)检查责任村及企业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巡回检查制度、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情况;(4)检查责任村及企业填写和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情况;(5)检查责任村及企业是否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积极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疏散灾民,维护社会稳定。
2、日常巡查期。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对全镇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并要对照责任书要求,检查责任村及企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等落实情况;在年底对主要隐患点进行复查,对汛期灾害点的变形情况、稳定情况进行总结,为下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打好基础。
(五)实施搬迁、避让,积极恢复治理
对受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居民,将按照《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0)》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居民,积极组织,实施搬迁。阳平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所、公共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所、阳平供电所、阳平派出所、阳平市场监管管理所、应急办等职能部门,要对群众的搬迁工作大力支持,积极主动配合镇政府完成搬迁任务,并积极督促各矿权人,针对各自矿区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治理。
(六)依法行政,责任追责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单位认定,并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责任单位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