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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对旅行社经营单位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8-29 16:5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灵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2019〕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全市旅行社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抽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联合抽查时间
  2023年5-11月
  二、联合抽查部门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发起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为配合参与部门。
  三、联合检查事项
  各部门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2023年灵宝市旅行社经营单位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本次联合抽查随机抽查事项共2项,其中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项,市交通运输局1项。
  (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抽查事项
  旅行社及其分社市场监督检查
  (二)交通运输局抽查事项
  客运领域部门联合检查
  四、联合抽查程序
  (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制定《2023年灵宝市旅行社经营单位联合检查工作计划》。
  (二)完善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在市级平台上建立灵宝市市级检查对象名录库。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立的灵宝市市级检查对象名录库为基础数据,通过省级平台,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为30%。
  (二)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每个检查组由3人组成,分别从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产生。需要技术专家参与的,可从技术专家名录库中选派。
  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原则上随机匹配的第一位检查人员为本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本组检查时间、检查路线等事宜,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好本组检查任务。
  已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健康状况、执法回避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允许调整更换。
  (三)检查方式
  本次联合抽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人员如实填写本部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请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检查情况签字或盖章确认,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并按照规定执法程序现场记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按照一企一档归档保存。
  (四)结果公示
  联合抽查结束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录入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问题处理
  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次联合抽查部门监管职责的,由各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分工,交由相关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密切沟通,互相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参与检查人员,确保按计划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二)依法抽查检查。联合检查组人员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学习掌握法规业务技能,熟悉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内容和方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统一,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不得妨碍被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灵宝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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