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5:06     来源:灵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字体: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灵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日——3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车辆乱停乱放,不按位、按线、按向、规范停放;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农用机动车及摩托车违法载人;

4、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5、机动车、非机动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驾驶人无证、酒驾、醉驾、毒驾、飙车、疲劳驾驶;

7、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报废上道路行驶;

8、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陋习。

三、处罚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通过电子监控、交警流动执法车及路检路查等方式,进行纠正、查处。对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灵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四年三月一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