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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日期:2022-08-05 10:59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字体:
序号
案件名称
文书号
当事人
案件基本情况
立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备注
1
灵宝市豫灵车站加油站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
(灵宝市安监局)应急立[2022]26号
灵宝市予灵车站加油站
2022年6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执法监察时发现该加油站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发现油罐测漏报警仪3号油罐指示灯有故障;两具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2022-06-27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贰万元罚款
 
2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源二矿二采区竹峪竖井地下开采生产系统安全设备以及相关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案
(灵)应急立〔2022〕KA006号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执法人员会同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源二矿二采区竹峪竖井地下开采生产系统检查时,发现该系统安全设备以及相关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2022—06-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
 
3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银家沟硫铁矿二采区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案
(灵)应急立〔2022〕KA007号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银家沟硫铁矿二采区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部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
2022—06-2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人民币壹万元
 
4
灵宝市溧鸿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套沟尾矿库未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案
(灵)应急案〔2022〕KW013号
灵宝市溧鸿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1日,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灵宝栗鸿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套沟尾矿库检查时,发现该尾矿库未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2022—06-24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人民币贰万元
 
5
灵宝市鑫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岳渡曹沟选厂尾矿库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在库区内违规采砂作业案
(灵)应急案〔2022〕KW012号
灵宝市鑫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1日,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鑫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岳渡曹沟选厂尾矿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尾矿库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采砂作业。
2022—06-24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人民币贰万玖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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