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毕业五年以内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申报条件: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吸纳1人就业。每人和每份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吸纳1人就业。每人和每份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三、扶持额度: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四、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份
(4)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或参保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2份
(6)无不良信用承诺书(人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7)经营记录(进销货流水及凭证、现金流水账)
(8)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受理。
(2)市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后度符合条件的人员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账户。
申报地址: 人社局四楼就业促进工作科
联系电话: 0398-8864978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