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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22 10:31
来源:
灵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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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令
第46号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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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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