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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5001—1201—2020—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07
标  题 关于印发《灵宝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办〔2020〕18号
发布时间 2020-05-14 10:39

关于印发《灵宝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灵宝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灵宝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mdash;2020年)》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域
  根据今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目前全市共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72处,受威胁人员1万余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类型和分布情况如下:
  (一)崩塌:重点崩塌34处,分布在尹庄镇前店村、涧西村,函谷关镇稠桑村,五亩乡窑院村,豫灵镇安头村沟底河组,阳平镇南阳平村等区域。
  (二)滑坡:重点滑坡22处,分布在阳平镇大湖峪东山、西闫乡永泉埠村、川口乡碑基村、尹庄镇槐洼村、故县镇上坡头村、五亩乡风脉寺村、寺河乡刘柏村、苏村乡东里村等区域。
  (三)泥石流:重点泥石流沟9条,分布在阳平镇大湖峪西峪、故县镇枣香峪、朱阳镇藏珠峪、豫灵镇文峪及大西峪等区域。
  (四)地面塌陷:重点地面塌陷3处,分布在朱阳镇银家沟硫铁矿矿区、尹庄镇伍洞村、西阎乡东上村等区域。
  (五)地裂缝:重点地裂缝4处,分布在五亩乡窑坡村、朱阳镇吴家塬村、尹庄镇大岭村小岭组等区域。
  二、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和重点防范区
  我市为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多面广,除焦村镇、涧东区、涧西区暂无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外,其余乡镇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因地质环境复杂,在降雨、采矿活动等诱发因素影响下,地质灾害随时可能发生。黄土塬及中低山区村庄附近的滑坡、崩塌等灾害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乱堆乱放的废碴在降雨条件下,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矿区人员生产生活和道路、通讯、电力以及国防设施安全。本方案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72处(见附件),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列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6mdash;9月份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非汛期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小雨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要重点防范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四、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别制定水利设施、交通干线、城区及重要市政设施、学校周边以及景区景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与本行业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乡镇长及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主任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与本辖区内隐患点所在的村(矿)、组(点)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并根据本方案以及《灵宝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完善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会同市气象局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会同应急、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对水利工程和设施等主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疏通辖区河道,确保行洪畅通,切实防范因河道堵塞引发的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公路沿线及设施等主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及时修复因滑坡、崩塌等原因毁坏的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市住建局负责负责做好建设规划区内因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市教体局负责组织排查全市各类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广大师生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对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管委会)做好防范和避让;市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排查全市旅游景区景点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督促各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准备等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在重点防范期来临前,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对镇区、矿区、村庄等群众集聚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应急、交通、水利、住建、教体、旅游等部门要分别对河道及水利设施、交通干线、城区及重要市政设施、学校、矿区、景区景点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组织应急专家组现场调查分析,确认后纳入市地质灾害监控网络。
  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健全乡镇(部门)、村(派出机构)、组(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确定专人负责,并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网络正常运转。群测群防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98mdash;8855948)。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防灾避灾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利用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受威胁群众和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及警觉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要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要对破损的警示标志重新刷新,切实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要积极组织隐患村组、矿山企业认真填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户到人;要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或避险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通过演练,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作战能力和协调保障能力,使受威胁群众清楚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避险场所。
  (四)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做好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预报、值班、巡查、速报工作。完善预报机制,接到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后,要利用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将信息逐级传递至村(派出机构)、组(点)群测群防人员;要加强重点防范期值班工作,设立值班电话,确定值班人员,及时传达和收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险情灾情信息;要不断加大隐患点巡查力度,重点防范期加密监测次数,对发生过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确定专人监测,发现险情灾情,立即发布预警信号,采取紧急避让等应急措施,按照撤离线路组织群众撤离,并及时将险情灾情信息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主要督查各防灾责任单位方案预案制定、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两卡发放、警示牌设立、群测群防网络运转等情况。
  (五)实施搬迁避让,积极恢复治理
  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mdash;2020年)》,贯彻落实规划中确定的隐患区治理和搬迁避让任务。强降雨期间,乡镇政府(管委会)要安排受威胁群众临时就近避让到预案设定的安全场所,必要时督促矿山企业采取临时停产措施,疏散矿区职工,确保群众和职工生命安全。
  五、其它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包括抢险救灾机构、抢险救援队伍及人员名单、抢险救灾设施设备等。
  (二)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于5月30日前填写整理后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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