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适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5%以上,及时
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加大对抽查操作以及检查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流程准确、执法严格、公示及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照工作任务计划,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进度看的见,流程摸得清,到期见效果,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建立配套机制。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依托“河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执法工作,实现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将社会诚信信息及时归集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抽查工作时间分两阶段进行。 具体时间定为5月至6月份,8月至11月份。
(二)抽查对象。 我市城市公共交通领域。
(三)抽查比例。AAA级10%、AA级20%、A级30%。
(四)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两库”名录中抽取,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查,并保存留证。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填写《灵宝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台账》。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结果在“河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网站上公示。
附件:1、灵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计划表
2、灵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监管检查表
2024年5月5日
附件1:
灵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方式(定向/不定向)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起止时间 | 责任科室 |
1 | 2024年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执法检查 | 2024年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执法检查 | 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执法检查
| 对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企业 | 10% | 5月至6月 | 灵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 | 2024年城市网络预约出租行业执法检查
| 2024年城市网络预约出租行业执法检查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 30% | 8月至11月
|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
3 | 2024年城市巡游出租行业执法检查(AA级) | 2024年城市巡游出租行业执法检查(AA级)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 20% | 8月至11月
| ||
对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
4 | 2024年城市巡游出租行业执法检查(A级) | 2024年城市巡游出租行业执法检查(A级)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30% | ||||
对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的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附件2:
灵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监管检查表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
执法人员 | 执法证号 |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
处理意见 | |||
备注 |
检查对象(签字/盖章): 执法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