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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18 16:22 来源:灵宝市文广旅局

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按照“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随机抽查制度,为文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2.“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具体实施。

4.根据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录入“双随机”系统,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行政执法职责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抽查办法

1.建立被检查对象名录库。被检查对象名录库分为市场监管类和其他类,被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变更或被检查对象变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补充。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3.建立年度检查计划。每年11月底之前,确定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4.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每年专项检查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3-5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5次。上级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区本级在组织抽查时,尽量排除在外。但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纪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可以增加抽查次数。

5.结合每次抽查内容、要求及范围,利用随机抽查应用程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第一次从子名录库中抽取2-3人,第二次从总名录库抽取其他执法人员。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6.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在检查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文化广大和旅游局,在收到检查情况汇总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7.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

8.对歌舞、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人员密集、流动频繁、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实体场所类文化经营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形成有效震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加强跨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文化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安全稳定。

三、纪律要求

1.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经营秩序。

2.随机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暗查人员、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

3.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在执法中违法违规,事前透露检查内容、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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