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重点〔2022〕877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就选报2023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牢项目为王鲜明导向,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聚焦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等领域,坚持优中选优,着力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选报原则
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重点项目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的导向作用,以项目建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选列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或发展战略的项目,能够支撑带动国家布局我省的重大战略规划、战略平台加快实施的项目,省级层面主导的重大项目、跨区域跨行业项目、对各地区域发展影响特别重大的项目,各领域行业龙头型、标志性项目和重大创新引领性项目,以及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大项目。
二是突出重大战略引领。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以重点项目作为重要抓手,遵照十大战略的方向、重点和路径,着力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坚持从项目切入、以项目推动、用项目支撑,不断催生调结构突破点、新动能增长点、稳增长关键点。
三是突出全局性前瞻性。着眼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谋划实施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的重大项目,在更多领域实现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推动河南加快向大而优、大而新、大而强和高又快、上台阶不断迈进。
二、重点领域
(一)创新能力提升领域。围绕对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高水平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支撑国家创新高地建设。主要选列国家和省级实验室体系建设、高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双创载体建设、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等重大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网络型、产业升级、城市、农业农村、国家安全等重点方向,推动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网络型基础设施主要选列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现代能源保障网、现代水网等行业的重大项目。产业升级基础设施主要选列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主要选列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公共设施补短板、韧性城市建设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主要选列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主要选列战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等行业的重大项目。
(三)产业转型发展领域。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强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项目选列。坚决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构筑以传统产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支柱、未来产业为先导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围绕推进现代服务业强省建设,主要选列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教育培训、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重大项目。
(四)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突出绿色低碳循环,主要选列生态环境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降碳、污染防治、河湖治理、水质保护、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行业的重大项目。
(五)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领域。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聚焦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主要选列教育能力提升、医疗能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三、项目分类和选报条件
(一)项目分类。拟选列重点项目按领域分为: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5大类项目。按行业分为56个行业,详见《2023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按实施进度分为竣工、续建、拟开工、前期项目4种。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但年底前不能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拟开工项目是指当年预计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无法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选报条件。选报的项目须依法合规,与各类战略规划平台相衔接,符合相关准入标准和管控要求,必须符合指导目录规定的具体条件。申报竣工项目的应确保在2023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用);申报续建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22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申报拟开工项目的,须已取得项目立项(核准、审批、备案)手续,并具备当年开工建设条件;申报前期项目的,应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已确定,需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凡当年拟选报新增省重点项目的,采取不入库不选列,未纳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能作为2023年新增省重点项目。除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战略规划引领示范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不列前期项目。
四、选报方式、程序和时限
(一)方式
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省直与中央驻豫有关单位(以下均简称为主管单位)和项目单位,分别登陆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网(http://dxm.fgw.henan.gov.cn/),点击四库平台系统进行填报。
(二)程序
1.网上申报:分为新增项目申报和结转项目申报。
新增项目申报:须从省重点项目储备库中推选。第一步,确定拟报项目。主管单位进入四库平台系统遴选库,选择从储备库选报,勾选拟推选项目,点击申报即可。第二步,完善项目信息。由拟推选项目单位通过四库平台,完善项目基本情况。第三步,审核推送项目。主管单位在遴选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审核,逐一确认拟推选项目信息完善无误后,点击报省审核即可。
结转项目申报:从2022年省重点项目中推选。第一步,确定拟结转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遴选库,点击从往年项目选报,勾选拟结转项目,并点击申报结转即可。第二步,完善项目信息。由拟结转项目单位进入四库平台系统,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完善。第三步,审核推送项目。主管单位在遴选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审核,逐一确认拟推选项目信息完善无误后,点击报省审核即可。2022年未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一般应予结转,不结转的须说明原因;未按计划建成投产(用)并结转的项目也须说明原因。
2.纸质报送:主管单位在遴选库中选择重点项目审核,点击已通过列表,选择2023年,导出《拟列入2023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用A3复印纸打印,并以便函形式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报送省重点项目办(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903室),每单位限报一次。中央驻豫和省直有关单位拟选报项目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须提供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同意项目落地或用地的意见证明材料。
(三)时限
主管单位申报(含便函及汇总表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项目遴选是搞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各有关方面要切实组织开展好项目选报工作,为实现明年经济开门红、确保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赢得主动。要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动员部署和申报培训。要紧盯当前国家投资重点和方向,紧密结合全省或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高度聚焦比较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任务,严格筛选推荐项目,确保遴选项目高质量。对不符合当前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等管控要求的项目和各种名目的地产项目不予列入。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方面要全面准确掌握所荐项目情况,切实弄清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和2023年建设推进计划,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的季度、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执行与实际无较大偏差,年度投资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将作为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新增项目数量原则上应占选报省重点项目总数的50%以上。
(三)强化目标导向。聚焦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进一步加大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项目谋划推进力度,以重点项目的硬支撑,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报项目中,产业转型发展项目要占全部项目的60%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要占产业转型发展项目的60%以上。
(四)确保工作质量。主管单位要对各项目单位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善好当前手续办理情况、所属行业、所属重大战略等各项信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纸质申报材料与系统申报内容准确一致。凡申报表格填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选列。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将从确定的省重点项目中选择部分投资规模大、示范带动强的项目纳入省领导牵头推进项目和豫快办督办平台调度项目,加大协调推进和要素保障力度。
市级重点项目由各地参照省定遴选指导目录,自行安排遴选实施,并统一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四库平台系统,请各地做好相关原始数据的统计、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朱乐意 张瀚元
电 话:0371—69691628 69691222
附件:2023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2022年11月9日
附 件
2023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
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高校及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等项目。
(三)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慧岛、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网络型基础设施项目
1.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项目
(1)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项目;
(2)纳入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或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铁路专用线项目;
(3)高速公路项目;
(4)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
(5)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项目、运输机场、通用机场项目;
(6)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港口航道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和枢纽能级巩固提升项目。
2.现代能源项目
(1)电压等级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热电项目、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的煤电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储油库,氢能运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5)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
(6)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及省大型煤炭储配园区项目,60万吨及以上煤炭新建、改扩建项目。
3.现代水网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水灾害防御和灾后重建等项目。
(二)产业升级基础设施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5G、千兆光网、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PUE值不高于1.3、规模3000个以内标准机架的新型数据中心,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3.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智能仓储物流、智慧旅游平台、文博场馆数字化转型、智慧养老平台等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1.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
中原城市群和郑州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郑开(兰考)同城交通优化、郑港道路交通优化提升等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项目。
2.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城市(含县城)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城市更新、市政交通、城镇环境、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体、产业园区配套等基础设施系统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农村产业融合、人居环境整治、蓄滞洪区群众外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乡村振兴项目等。
(五)战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物资储备中心)等项目。
三、产业转型发展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项目
1.传统产业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材料工业项目。钢铁行业推动行业整合重组、加快向先进金属材料转型的项目;有色、化工行业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项目;建材行业绿色墙材、装配式建筑、纳米建材、节能环保建材、智能墙材等新型绿色化转型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电气装备、农机装备、矿山机械、盾构装备和起重机械等装备制造项目;
(3)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及零部件制造等汽车工业项目;
(4)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传统食品加工、烟草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冷链和休闲功能食品加工等食品工业项目;
(5)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现代纺织服装、智能家居及家电等轻工纺织项目。
2.新兴产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5G、先进计算、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2)总投资5亿元的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机器人及无人机、航空航天装备等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激光加工、工业CT等高端装备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新材料项目;
(4)总投资5亿元的高端仿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含医用卫材)、生物育种、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生物安全、生物能源等生物经济项目;
(5)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乘用车、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项目;
(6)总投资5亿元的新一代动力电池、光伏、风电、生物质能装备等新能源(装备、装置)项目;
(7)总投资5亿元的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节能环保项目。
3.未来产业项目
(1)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氢能(不含风光发电制氢)、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氢能与储能项目;
(2)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量等量子和先进计算项目;
(3)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设备等类脑智能项目;
(4)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碳基芯片、空天信息、虚拟(增强)现实、新型网络、云网融合、天地一体化网络、卫星制造和运营等未来网络项目;
(5)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生命信息解读、生物合成、基因编辑、靶向递送等生命健康产业项目;
(6)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高端碳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复合耐磨金属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液态金属、先进储能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等前沿新材料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内河航运等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应急等特色物流项目,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物流项目,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现代物流项目;
(2)总投资5亿元的清算支付机构、金融服务仓库、知识产权转化服务设施等现代金融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中介服务、教育培训、节能环保服务等信息服务项目;
(5)总投资30亿元的商贸服务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6)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旅游带、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等文化旅游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7)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定制等两业融合建设项目。
(三)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试点项目等。
四、绿色低碳转型项目
(一)生态环境提升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项目。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等项目。
(三)节能降碳项目
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等项目。
(四)污染治理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项目。
五、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项目
(一)国内外高等院校实验室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双一流学校创建等教育项目。
(二)政府主导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