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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灵宝市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3 17:2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现将《灵宝市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报告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须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

附件:灵宝市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3

附件:

 

灵宝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

城管局

202412

2

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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