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现将《灵宝市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报告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须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
附件:灵宝市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灵宝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灵宝市城乡餐厨垃圾收运转及综合处理项目 | 城管局 | 2024年12月 |
2 | 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