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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平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13 10:53 来源:阳平镇人民政府

阳平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202433113时,湖滨区上村佳苑小区2号楼下电动车及车棚起火,烧毁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71辆,因烟熏部分楼体外墙受损,多户受灾,着火面积约20平方米,虽无人员伤亡,但充分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灵宝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成员由派出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市场监管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行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3日至20日)。、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明确整治任务、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利用大喇叭、公示栏、微信群和朋友圈等介质,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住宅建筑火灾典型案例,让居民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营造浓厚的群管群治、众人参与的良好气氛。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3日至5月8)。、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建章立制、完善设施、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由消防、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各相关行业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村、各单位要对辖区或领域内所有住宅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要采取挂账销号的方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纠正一起,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三)总结讲评阶段(5月9日至15)。各村、各相关行业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抽取一定的比例,对整改情况进行整体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抓常治。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约谈。420日前,各村、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约谈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维修点,督促开展产品质量自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从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的通知》(消防办〔2023126)和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B41/T2362-2022),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快递、外卖骑手、物业企业保安员等重点人群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20日前,各单位要在居民小区、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六、职责分工

(一)镇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住建部门要摸清辖区住宅小区建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台账。各有关单位要压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要将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和城市更新计划,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村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开展逐一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整治成效等开展针对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未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查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及管理制度,确定各村组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市督导检查组对本辖区住宅小区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村镇规划建设部门职责。依法牵头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推动未建的既有住宅小区及时补建,已建成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的要提档升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消防救援、应急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工作调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深化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部门职责。负责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登记。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发展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行业管理。

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职责。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警示,明确禁止行为,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或者消防部门报告。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视情况在集中充电车棚内配备一根长1.5米以上的火钩子,一旦有电动车着火后,可以快速用火钩子将着火电动车与其他车辆分离开,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市政府督查检查内容。

(二)强化部门协作。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单位要加强本辖区、本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方,要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场所,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问题隐患大、整改成效差的物业企业,要通过媒体曝光、全通报、行政处罚、限制准入等方式予以处理。对排查工作不实、不细、进展缓慢、排查整治成效差、台账数据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市消安委办公室将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菅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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