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全市共开发安置8月638人、9月628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实际均都到岗。均为脱贫户。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文件)河南省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标准要求,每人每月工资补贴为1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8852933.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