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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3-11-10 16:34 来源:灵宝市文广旅局

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要掌握相关的消费知识,做到明明白白去旅游,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是谨慎选择旅行社。要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模比较大,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到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旅游,还要看是否具有国外旅游的资质。

二是要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法都要写清楚

三是国庆出游谨慎对待低价团。在选择旅行社和旅行团时以服务标准和品质为标准,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四是选择安全的旅游地点。要避开人员过于集中的景点,避开人流高峰,太偏太远及危险的地方尽量不要去,如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在这些危险区域,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

五是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工具和旅行路线。

六是购物要签订补充协议

七是理性维权要依法。在旅游过程中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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