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年产50 万方新型环保材料(陶粒)建设项目(二期) | 三门峡市灵宝市故县镇安家底村 | 三门峡同德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门峡同德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在三门峡市灵宝市故县镇安家底村建设年产50 万方新型环保材料(陶粒)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车间,新建1条除磷填料生产线,1条生物膜复合填料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5万方环保陶瓷填料。 | (1)废气:本项目除磷填料生产车间除磷填料给料、除磷填料筛分、筛分及包装废气以及新型环保材料生产车间生物膜复合填料给料、搅拌废气经 1 台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 处理后通过新建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水泥、粉煤灰、S95 矿渣粉装料废气收集后经 1 台覆膜袋式除尘器 TA003 处理后通过新建 15m 高排气筒 DA003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产品生产配料、制粒用水,不溶渣带走补水以及原料暂存区喷雾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从现有工程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白家底村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为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除尘灰及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危废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地下水、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本项目将危废间、硫酸储罐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他生产、办公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厂区设置事故水池,硫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同时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 | 15515545588 |
附件:压缩 三门峡同德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方新型环保材料(陶粒)建设项目(二期) .pdf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