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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普拉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9 15:44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9日-20249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部片区—(城东组团)金城大道东延路2

灵宝普拉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灵宝普拉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部片区—(城东组团)金城大道东延路2号,本扩建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基础上,改变设备布局,并新增2#3#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用于封口,3#生产车间用于封口和成品储存,项目新增16台吹膜机、5台印刷机、14台搅拌机、1台团粒机、22台封口机和1台空压机。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8.5%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吹膜、印刷废气、食堂油烟、封口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油墨挥发废气。

①吹膜、印刷封口、危废暂存间废气

吹膜印刷和封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在每台吹膜机封口机和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3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上方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的废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3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后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A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附件1);《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包装印刷A级绩效相关要求。

②餐厅油烟

食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物烹饪过程中食用油受热裂解产生的油烟气,项目拟在食堂安装1台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最高允许油烟排放浓度1.5mg/m3

③封口废气

项目塑料膜封口过程中会产生微量非甲烷总烃,由于该过程仅需短时间的加热,塑料膜并未完全热熔分解,仅加热使其收缩,过程中产生微量的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拟在2#3#生产车间内的每台封口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封口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封口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危废暂存间废油墨挥发废气

项目废油墨桶经收集分类暂存危废间期间,会有少量异味产生,大部分为油墨桶内的废油墨挥发出来少量的异味。该部分废气量极少,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危废间上方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餐厅废水。

项目建成后餐厅废水经新建隔油池预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组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吹膜机、搅拌机、封口机、空压机和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本扩建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③风机加装消声器。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残次品、职工生活垃圾、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油墨桶。

运营过程产生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残次品收集后经团粒机破碎挤压后形成大小不一颗粒状,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厂区内地面已做好水泥硬化措施,且职工生活污水和餐厅废水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正常运营情况下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途径。本项目原料仓库油墨桶内储存有水性油墨,存在泄漏的风险,对地下水质以及区域土壤质量造成污染

故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水性油墨储存容器下方设置防泄漏托盘,防止容器破损导致水性油墨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将泄漏控制在托盘内;储存水性油墨的原料仓库地面应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渗,防止油墨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基础防渗后采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防渗材料进行防渗。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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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灵宝普拉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最终版.pdf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4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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