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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电解铜箔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环评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9 08:01 来源: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3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电解铜箔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
三门峡市灵宝市黄河路131号
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电解铜箔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黄河路131号,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对生箔基板、生箔整流器、后处理可控硅电源、空压机、溴化锂制冷机等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本次技改工程不涉及决定产能的主要生产工序,生产工艺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技改不新增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本次工程以新带老,对现有工程一期及二期表面处理工序原有酸雾吸收塔前增加一级铬酸雾分离装置,可进一步提高表面处理过程中铬酸雾的去除效率。现有工程表面处理工序整改后有组织废气硫酸雾、铬酸雾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次技改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更换的生产设备不涉及用水,不新增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
  3. 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不会改变厂区现有固废的排放量及处理方式。
  4.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磁悬浮风机、电制冷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本项目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周围敏感点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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