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灵宝市市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原因造成相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即日起止2023年4月10日前,凡灵宝市区内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请自主委托具有国家检测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对其经营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出具《安全检测报告》,并到灵宝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备案归档。逾期未检测的户外广告设施,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拆除。
咨询电话:
19803987507
13949763180
特此通告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