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公民在常住地正常死亡。
2、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
3、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三、所需材料:
正常死亡: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非正常死亡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1、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2、《死亡判决书》;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灵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