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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2-01 19:36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一、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所需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二)非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非婚生育说明。
  (三)国外、境外出生婴儿:1、国外、境外的出生证明原件和翻译件;2、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金城派出所:0398-8855613 尹庄派出所:0398-8855613 弘农路派出所:0398-8855613 黄河路派出所:0398-8855613
鼎塬路派出所:0398-8855613 焦村派出所:0398-6613127 西闫派出所:0398-6913416 阳平派出所:0398-6311110
故县派出所:0398-6851110 豫灵派出所:15539839991 川口派出所:0398-6766761 朱阳派出所:17539803008
寺河派出所:15729028910 五亩派出所:0398-6933770 苏村派出所:0398-6188994 函谷关派出所:13525230688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父母或监护人到户籍室办理;父母双方民族不一样的,须同时到场确认婴儿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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