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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发布日期:2022-01-27 10:34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22年1月2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120
000000
020220
120000
2
灵宝市函谷路紫金佳苑,小区门口,门面房一品大虾,反映1.饭店排烟;2.下水道恶臭;3.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结果。
灵宝市
其他
  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灵宝市函谷路紫金佳苑小区门口,门面房一品大虾,饭店排烟问题属实。
  反映问题实为灵宝市函谷路紫金佳苑小区门口徐府一品大虾饭店。经现场核查,该饭店厨房共设置有2个灶头,油烟排放通道经地下室延伸至饭店门口南侧橱窗位置。灵宝市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排放油烟进行检测,结果均值为1.59mg/m³,超过《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0.06倍(油烟标准为1.5mg/m³)。
  (二)反映下水道恶臭问题不属实。
  该饭店厨房区域设置下水道,主要收集厨房废水,下水道已并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现场核查时,管道未堵塞,也无异味。
  (三)反映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结果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2021年2月20日灵宝市城管局接到灵宝市委督察局转办问题,反映徐府一品大虾饭店烟气大,垃圾桶占用停车位等问题,城管局执法人员针对反映问题,对该饭店油烟进行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均值分别为0.03mg/m³和0.1mg/m³,未超过《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已现场督促饭店负责人清理占用停车位的垃圾桶,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部分
属实
  针对徐府一品大虾饭店厨房油烟排放超标问题,灵宝市城管局责令该饭店于2022年2月21日前对烟道进行清洗,同时将现有油烟排放口拆除,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情况下,重新设置油烟管道,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经营。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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