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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发布日期:2022-01-11 10:03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八批 2022年1月6日)
序号
受理编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1
D41
120
000
000
020
220
104
000
4号
2021年2月15日起灵宝市西阎乡西吕店村村民杨民生无任何手续对黄河湿地的树木进行砍伐,共砍伐五六十亩树木,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后称没有发现相关树木,目前已停止砍伐行为



2022年1月6日,灵宝市人民政府组织西闫乡人民政府、林业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2021年2月15日起灵宝市西阎乡西吕店村村民杨民生无任何手续对黄河湿地的树木进行砍伐,共砍伐五六十亩树木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反映的伐树地点位于西阎乡西吕店村,砍伐面积约22亩(现场遗留伐根25个),位于黄河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该处地块于2002年8月30日,由西吕店村、灵宝市天源绿色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原承租人郭九祥三方签署滩涂租赁合同,承包给灵宝市天源绿色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期限30年(2002年11月10日至2032年12月30日)。2021年7月3日,灵宝市天源绿色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将该地块的林木所有权及土地转包给西吕店村民杨民生(身份证号为411282196308265014)。转办件中反映的砍伐树木行为确系杨民生所为,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反映的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后称没有发现相关树木问题不属实。
经灵宝市林业局和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调取接警记录,自2021年2月15日至今,共接到关于西阎乡西吕店村砍伐树木的报警1次,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西阎乡西吕店村黄河滩砍伐树木,接报后,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前往西吕店村调查,发现西吕店村村民杨民生雇人正在砍伐杨树,现场遗留伐根共25个。经民警多次走访询问,杨民生承认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私自砍伐树木的行为。
部分属实
根据2021年12月18日现场调查情况,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于2022年1月4日受理为刑事案件(案件编号为:A4112829900002022010001),1月6日刑事立案(灵公(森)立字〔2022〕22号),犯罪嫌疑人杨民生,男,现年58岁,身份证号为411282196308265014,家住灵宝市西阎乡西吕店村6组275号。2022年1月9日,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民警已将立案查处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目前,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经聘请林业工程师对该案现场遗留伐根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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