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焦迎九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波瑞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项锋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田伟民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俊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晓林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齐国章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汤辉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帅锋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晓妮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冯欢欢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佳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张舒民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进占魁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院华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发雄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芳玲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东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聂全国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焦迎九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姚晓军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闾建平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立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征远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彭贯斗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齐国章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项锋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学仁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生红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俊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张波瑞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晓红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晓林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佳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冯欢欢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汤辉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帅锋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晓妮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