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文艺、王丽君、王根祥、王甜甜、毛淑娥、亢松涛、毋晓飞、毋晓娜、史永辉、史忠刚、白旋、冯丽、任文文、任华宝、任启高、刘朝辉、闫爱红、许艺斌、许新华、苏金巧、苏琼琼、李川阳、李帅、李先苗、李建成、李站茹、李锋华、李照东、李榜群、杨帆帆、杨珍珍、杨晓亚、杨甜桃、杨鹏飞、何娟丽、张九超、张少卫、张书勤、张财政、张建伟、张娜娟、张晓佳、张涛、张琼琼、张耀辉、陈卫娟、陈晓辉、尚金瑞、周中民、屈鸿鹄、贺艳梅、袁宝霞、袁辣辣、栗玉旺、原会香、高文汇、郭瑞芳、唐伟波、常战群、梁宝生、董景轩、蒋结详、韩彦迁、强林霞、翟靖华、薛朝强、戴文飞、王力力、王东胜、王成义、王胜军、王淑妮、王雅楠、王辉、乔翠杰、任静芝、刘燕平、许炳夫、杜小燕、李杰科、杨文科、杨高峰、吴亚红、何南海、张义生、张永晶、张林波、张春辉、张琼琼、张德虎、陈军昭、陈晓欢、岳晓娟、建胜民、屈延会、赵荃丽、郭娟丽、鲍旭坤、王勇亮、李聪睿、张丽丽、张艳丽、陈建宏、赵少鹏、赵铁周等一百零五名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赵郁晓、屈丹华、任永强、宋新新、王倩雯、王远帆、赵晓丽七名同志的灵宝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