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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药械)

发布日期:2023-10-16 15:25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灵宝市怡轩药店 灵宝市怡轩药店涉嫌未按规定建立药品购销人员培训档案,经我局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 未按规定建立药品购销人员培训档案,经我局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 罚款5100元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24 灵市监处罚〔2023〕ZY04号 自动履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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