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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1 16:5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灵商务〔2022〕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3.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4.灵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灵宝市商务局  
灵宝市财政局  
灵宝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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