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消防救援能力,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三门峡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消火栓是火灾发生时开展灭火救援的重要工具,其建设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减少火灾危害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火栓在规划、建设、验收、维护保养机制方面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问题逐渐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救援工作的正常展开。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办法》修订过程中,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办法》的目的
制定消火栓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及管理维护机制,确保灭火救援用水,维护公共安全。
二、制定《办法》过程
2024年5月份以来,启动《办法》起草工作,专门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并借鉴了相关省市消火栓管理方面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最终形成了草案送审稿。《办法》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办法》在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组织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6个单位意见,其中有意见2家,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合理建议3条,市供水集团2条建议未采纳:一是建议增加消防等公共用水应当在指定点取水,计量收费。不采纳的理由如下,(1)由于实际条件限制,无法在每个消防栓上安装计量设备进行计量。(2)目前全省范围内均未实现消防栓在指定点取水,并计量收费。(3)消防栓用水属于公益用水,如计量收费需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消防栓管理涉及经费问题已在第四条中明确。二是建议根据目前消火栓、环卫、绿化使用的实际情况,应对消防栓的使用加以改造,并对下设的管道进行重新设计。不采纳的理由如下,待《办法》施行之后,按照各部门职责推进消火栓的设计及改造工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形成了提请审议的草案。
四、《办法》的重要举措
《办法》共十八条,对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五、特色亮点
一是明确消火栓建设主体。《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将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辖区内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是加强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保养。《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市政道路和供水专业规划时,对涉及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应当征询消防救援部门的意见。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等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明确已建成消火栓的管理使用,并规定了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
三是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在市政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保养、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并明确了消火栓损坏、重建等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要求,逐步化解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无法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的现实困境。
六、文件时效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时间5年。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邹鹏 联系电话:0398-311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