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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18 15:40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密集部署、先后出台实施了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增长、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省委、省政府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重点工作,省、市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以超常规举措推动稳市场主体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全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本《实施意见》,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确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规模突破5.4万户。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第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力量。下大力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就是抓住了稳经济稳增长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各部门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摆到关系全市发展大局、实现全年红的战略高度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把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作为重大责任,把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帮扶作为重要工作,用非常之力、施非常之策、下非常之功,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第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推动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市场主体虽然发展平稳,但多而不精、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等现象仍然存在。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突破口,以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为目标,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贯通起来,积极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深度耦合,大力支持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创业群体枝繁叶茂、国有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茁壮成长,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就业保障和吃穿住行。疫情以来,我市市场主体经受了多轮次冲击,不仅加剧了社会失业压力,而且对人民群众创新创业信心和企业经营发展预期造成严重影响。当前,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中央要求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迫切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市场意识,紧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帮扶作用,落实落细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纾困惠企政策,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资源、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努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全力帮助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信心、积极自救、渡过难关、发展壮大,以市场主体一域之稳,为稳就业、稳预期、稳人心、稳社会大局提供关键支撑。
  三、在扩大市场主体增量方面,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首先要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活力和热情,让新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一是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推进互通互认。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鼓励各地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三是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可包括市场主体的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地址。
  四、在稳住市场主体存量方面,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存量市场主体是发展的基础,必须服务好现有市场主体,充分掌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它们活得下、长得大,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文件提出了六个方面举措: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实施范围。二是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纳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三是多方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佐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鼓励各地出台房租减免政策。鼓励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租金。四是降低水电气暖使用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用电实行3个月阶段性优惠,以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月mdash;8月抄表电量为准,按到户电价的95%结算电费。五是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同步免费领取5枚印章(企业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六是加大小微企业减税力度。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小微企业,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对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小微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
  五、如何抓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着力点,必须抓实抓好。一是对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给予补贴和贴息支持。对年内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100元的误工补贴;给予每户5万元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二是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采用网上自主申报、系统智能登记、实时自动发照、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零收费,打造个体工商户全天候、无障碍创业环境。三是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改革个转企程序,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充分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发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字号延续、税费减免、社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激发个体工商户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引导个体工商户电商登记注册,推行一批绿灯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均允许个体工商户电商进入。查处干涉个体工商户电商自主经营的违法行为,保护网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五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查处不正当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六、如何做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灵宝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统筹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建立工作机制,找准适合本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方法路径,按照能出尽出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与稳经济稳增长、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等结合起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政策落实。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发改委分别牵头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工作。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各行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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