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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承接省赋予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01 15:4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灵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灵宝市承接省赋予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从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建设一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到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0年要夯实县域经济支撑,再到今年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成为我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动力。县域稳则大局稳,县域活则全盘活,县域强则省域强。县域经济在发展全局中始终是强力支撑、坚实底盘。我省县域面积占比近九成、常住人口占比超七成、经济总量占比超六成,在全省发展大局中举足轻重。县域经济呈现出发展地位更具可重塑性、市场需求更具可挖掘性、供给质量更具可提升性、发展动能更具可培育性等特征。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河南视察,提出了县域治理三起来的重大要求,即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为加快推进新发展格局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10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将255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县(市)。为确保下放的255项权限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灵宝市承接省赋予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方案》。
  二、放权赋能
  此次放权赋能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推动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实施层级且基层有实际需求的权限,原则上交由县(市)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设区的市行使的权限,但允许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的,原则上也交由县(市)实施。两高一危项目由省直部门加强窗口指导、严格审批备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由省辖市实施属地管理。对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和运行效果,适时动态调整。
  本次下放的255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权限涉及我市21个政府部门,其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3项;交通运输局54项;文化广电和旅游局30项;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31项;司法局20项;教育体育局15项;市场监督管理局15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项;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2项;林业局5项;农业农村局2项;公安局5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项;卫生健康委员会5项;医疗保障局1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项;人民防空办公室3项;商务局1项;水利局2项;民政局1项;城市管理局3项。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和三门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破解制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充分调动县域发展积极性,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稳步推进赋予灵宝市的255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到位,提升县域治理效能,助推新发展格局下灵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对接培训(11月23日-12月5日)。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承接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编制实施清单;比照省赋予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的156项权限,理清重复事项和新增事项;主动与省、三门峡市相关部门、相关科室对接,商定下放事项交接事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培训指导,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内部业务培训,确保经办人员熟练掌握项目审批服务各环节。
  第二阶段:完善配套,模拟运行(12月6日-12月31日)。各部门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场地等方面做好全面准备,在市政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下,对事项办理全流程进行模拟运行,梳理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阶段:全面承接,正式实施(2022年1月1日开始)。自2022年1月1日起,255项省辖市级权限将全面由灵宝市实施运行。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简化权限审批程序,提升效率,同时要健全各项制度,相关部门要强化督查,确保权限承接一步到位,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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