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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6 09:52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752号)和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积极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供销厅经联字〔2020〕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3月份,我市开始申报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经过积极争取,7月5日,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1〕534号文,确定我市为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试点县。为开展我市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752号)、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积极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供销厅经联字〔2020〕2号)、《河南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河南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1〕534号。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策激励,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二)坚持协同联动。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和系统上下联动,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与垃圾分类、综合利用等政策和工作体系有机衔接。充分调动企业、社区、公益组织、个体从业者等各方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三)坚持典型引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智能、高效、可追溯、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处理体系。总结行业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坚持规范有序。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行业自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良好发展秩序。
  四、工作目标及要求
  到2022年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废旧家电规范回收率显著提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典型经验。《实施方案》主要从健全回收处理体系、创新网络回收模式、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三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灵宝市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协调、督导等工作。细化工作目标,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抓共管的统筹管理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按照经营者出资为主,市财政适量补贴的原则,制定出台奖补办法,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市场、社区回收站设立及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设施和规范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强化产业基金对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投资的引导和撬动。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置项目库,引导家电销售和家电维修的企业、商户开展定点回收工作。
  (三)健全行业监管。建立回收经营者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市场经营的监管,依法处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网点。建立区域负面清单及回收经营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严格数据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各环节的治安管控、环境监管和经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等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优化要素配置。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化环评、能评、审批等方面服务,支持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分拣中心、拆解处理中心等项目建设,保障废旧家电回收处置重点项目落地。
  (五)强化宣传推广。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安全风险、环境危害、政策法规及回收流程方式等,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和频次,积极选树推广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典型做法,提升社会公众对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认知度和责任感,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氛围。加强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宣传,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家电,规范交投废旧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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