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苏村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灵宝市审计局对灵宝市苏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苏村乡)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苏村乡基本情况
苏村乡位于灵宝市南部,南与卢氏县杜关镇、官道口镇毗邻,东与灵宝市寺河乡接壤,西连五亩乡,北和尹庄镇、川口乡相邻,下辖31个行政村,辖区总人口2.7万人。辖区总面积292平方千米。统一设置机构10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属地管理机构3个:苏村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苏村乡自然资源所、苏村乡财政所。实有人员9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8人,特岗人员3人,豫广网络分流人员4人,临时人员12人。
苏村乡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9.3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566.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04.60万元,上解支出282万元;基金补助收入111万元,合计12000.30万元;当年支出10927.08万元,当年结余1073.2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苏村乡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苏村乡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苏村乡存在决算编制不完整、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编制不完整。
(二)决算报表与实际账面数不一致。
(三)滞留专项资金10,000.00元。
(四)超范围列支预算资金165,691.62元。
(五)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410.00元。
(六)违规发放临时人员绩效6900.00元。
(七)转入个人账户,涉及金额11,370.00元。
(八)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2,126.00元。
(九)超标准列支公务招待费3183.00元。
(十)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被审计单位正在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灵宝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