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关于灵宝市卫家磨灌区
事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成立于2005年8月,原名为灵宝市卫家磨灌区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下属3个事业单位:灵宝市卫家磨水库管理所、灵宝市红线渠灌区管理所、灵宝市朱乙河水库灌区管理所。2023年6月,因全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将灵宝市卫家磨灌区管理局更名为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将灵宝市卫家磨水库管理所更名为灵宝市卫家磨水库保障所,整合灵宝市朱乙河水库灌区管理所、灵宝市红线渠灌区管理所,组建灵宝市朱乙河水库保障所,加挂灵宝市红线渠灌区保障所牌子。改革后,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下设2个事业单位:灵宝市卫家磨水库保障所、灵宝市朱乙河水库保障所(灵宝市红线渠灌区保障所)
根据灵国资[2018]19号文件要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代管卫家磨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卫家磨水电站。
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区域内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负责水源调度、水质安全监测、污染防护和工程监测与养护工作;负责各项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工作;负责三门峡市、灵宝市城市居民用水安全供给工作。宣传灌溉用水政策,合理调配水资源;承担尹庄、川口、阳店三个乡镇区域内的农田灌溉用水保障工作。负责卫家磨水库、朱乙河水库的安全防汛工作,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防汛责任制和河长工作制等工作。指导卫家磨水库保障所、朱乙河水库保障所(灵宝市红线渠灌区保障所)开展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审计评价意见
(一)单位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2023年,灵宝市财政局下达指标1,251.63万元,收回指标60.62万元,实际可执行指标1,191.01万元,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及二级机构实际总支出1,191.01万元,执行比例100%。其中: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收到指标981.47万元,灵宝市财政局收回指标60.62万元,实际可执行指标920.85万元,实际支出920.85万元,执行比例100%;灵宝市红线渠灌区管理所收到指标71.02万元,实际支出71.02万元,执行比例100%;灵宝市卫家磨水库管理所收到指标122.14万元,实际支出122.14万元,执行比例100%;灵宝市朱乙河水库灌区管理所收到指标77万元,实际支出77万元,执行比例100%。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制度的落实也基本到位。单位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于2023年3月在该局门户网站公开了该单位2023年预算。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
2.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5,000.00元。
3.损失浪费财政资金1,050.00元。
4.会计核算不规范。
5.4项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金额共计13,560.00元。
6.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目前灵宝市卫家磨灌区事务中心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整改到位。
灵宝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6日